矿大发规〔202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直属高校“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十五五”规划编制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进度
学校目前已完成《“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十五五”总规划(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集中开展校内外意见征求、专家咨询等开门问计工作,修改完善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审议;7月底前,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十五五”总规划文本报教育部审核。
各专项规划、专题规划及教学科研单位规划对照上述总规划编制进度,同步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建立工作进度台账
学校制定了“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台账,明确了总规划编制进程中开展调研、组织研讨、征求意见、形成建议稿、完成审议稿等关键节点的大致时间进度安排,各专项/专题规划、教学科研单位规划也需建立各自工作台账,近期已确定工作安排,请于3月18日前完成在线填报(通过规划联络员工作群布置),后续学校将定期调度。
(二)加强规划工作调研
规划编制是一个“开门问计”的过程,各职能部门、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结合“十五五”规划布局重点和关键领域,积极开展调研,对外要深入了解上级部门、行业、区域发展前沿态势、最新政策和产业动向,特别是结合学校固本升级、拓新育新布局,征求行业头部企业的相关建议,听取专家校友的意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对内要积极开展座谈研讨,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建议,特别是教学科研一线意见建议。
(三)深入推进规划编制
1.各单位针对学校规划材料(附件1)进行专题研讨,请于3月18日前反馈《规划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
2.各专项规划负责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规划文本,形成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需突出对学校总规划的任务落实、指标分解,对总规划形成体系性支撑。请于3月27日前,反馈专项规划核心指标清单(附件3)。
3.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学校总规划、专项规划所确定的建设和改革任务,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发展定位,强化对学校总规划、专项规划的举措支撑和指标落地,突出学科发展规划,推进规划文本编制,请于3月27日前反馈规划要点一览表(附件4)。
4.各职能部门及直附属单位可围绕落实学校总规划、专项规划编制本单位专题规划,重点突出本领域工作对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服务与保障。
三、其他事项
1.学校规划材料为校内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控制知悉范围。
2.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全校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与服务保障工作,各单位规划编制过程中有关咨询建议请与党委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系人:杜卉卉83590381,赵石强83590387
邮 箱:fzghc@cumt.edu.cn
附件:1.学校规划材料(单独发送)
2.《规划意见建议反馈表》
3.《“十五五”专项规划核心指标清单》
4.《教学科研单位“十五五”规划要点一览表》
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